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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教育网 2019年临海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应届毕业生提前考试签约)公告发布!

编辑:继续教育 2023-03-21 08:33:03 点击数:

详情介绍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5〕140号)及临海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2]98号)精神,临海市教育局决定面向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分校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按职位进行招考。

招聘计划

具体的招聘学校、岗位、人数,详见《2019年临海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提前考试签约)计划表》。

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第一、二类录取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职高专业课可放宽到单考单招本科,不含专升本),专业对口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户籍不限。

(一)中小学文化课和艺术课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省级优秀毕业生;

3.教育部直属大学免费师范类毕业生;

4.教育部直属高校毕业生,获过2次校级学年专业奖学金或4次校级学期专业奖学金;

5.教育部直属高校毕业生,获过1次校级学年专业奖学金或2次校级学期专业奖学金且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班级前50%;

6.获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且获过2次校级学年专业奖学金或4次校级学期专业奖学金(其中第一类录取的毕业生,放宽到获过1次校级学年专业奖学金或2次校级学期专业奖学金);

7.第一类录取的毕业生,须获过2次校级学年专业奖学金(其中1次二等及以上校级学年专业奖学金)或获过5次校级学期专业奖学金(其中1次二等及以上校级学期专业奖学金);

8.第一类录取的毕业生,获过相应学科专业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高中以来学习期间)且获过1次校级学年专业奖学金或2次校级学期专业奖学金。

(二)职高专业课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3.获过2次校级学年专业奖学金或4次校级学期专业奖学金;

4.获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5. 获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且获过1次校级学年专业奖学金或2次校级学期专业奖学金。

(三)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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